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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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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废话

-----正文-----

算是自拆肋骨的产物。

之所以说是肋骨,是因为好吃的粮是自割大腿,但我的脑洞有那么点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肋骨。

起源是某天打开网易云突然听到杨千嬅《大城大事》《大城小事》,好奇心让我打开黎明《小城大事》,突然被启发想写一个狗血梗。但因为我很拖拉,一直试图拖延到放弃,奈何每次听到这三首歌就想到脑洞,于是决定还是抬笔,希望写完了就痛快了。

各路太太早就基于历史经验锁定了不管是脸还是设定都很匹配的孙志彪同志,我也就无需过多思考直接把他写进来就好了。

关于三人的感情纠葛,本文从头到尾的设定都是沈翊只爱杜城,但突然有一天他失去了支撑,孙志彪的那张脸就成了他缓释的药,文中提到了“饮鸩止渴”,即沈翊很清楚自己是在服毒。毕竟彪子和城队的背景、经历、个人修养实在差太大了,沈翊这么高智商高敏感的人是很难发疯爱上黑老大的。但他有两次是情不自禁去主动“代餐”的,第一次就是梦到杜城哭醒后,被孙志彪那句“大画家”启动了心理暗示(彪子平时都叫“沈老师”),这时候他想的是梦里的杜城;第二次是酒后不清醒的时候,突然看到同样的脸、同样的衣服和同样的手表,此时此刻杜城又出现在他面前,他像曾经经历过的一样去帮“杜城”刮胡子,但等酒醒后他又痛苦地意识到对方根本不是杜城,所以他让对方继续把胡子蓄起来,也是他下定决心“戒毒”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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