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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知道了最好的办法不是解释而是就这么放着

-----正文-----

早春的天气有些不愠不火,明明是应该开始暖和的……大概。我的记忆中是那么说的。不过现在还穿着毛衣就是最好的说明。

能够基本的活着就是我的最低标准。不会穿的好看,也不会穿着奇装异服,只是单纯的需求罢了。毕竟我本身就是个怪人,谁都那么认为。那么最好还是穿低调点,普通点。但也不要太邋遢和丑。能够勉强过得去,这就行了。

爸爸也好,妈妈也好,同学也好。他们口里所说的“怪异”对我而言是个既熟悉又毫无感觉的词语。我是个怪人,谁也不需要的怪人。

所以我也清楚地理解这个事实:

欺负我这样又不懂得感情,也不会同情别人的内向的人偶,是没有人会觉得愧疚的。

直到多年后,我也那么意识到。青春期的霸凌无人会觉得愧疚。群体性,随波逐流,罪恶分担。但做下那样罪行的人的确是亲手朝我泼了水,也将饭菜倒在我的床上,也将我的作业撕的粉碎。

那是大家一起做的吗?

不。具体到谁,我仍清楚地记得。我对自己的记忆力有百分之百的肯定,所以没有罪什么的并不存在。但是愧疚感却被轻易地摆脱。不过我什么也感觉不到,无法去憎恨。那些事情我都不在乎,无法去在乎。但是罪这种东西,不会因为受难者不在乎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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